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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试点学院招生办法

发布时间:2013-12-06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创新高等教育体制改革,加快创新人才培养,推进试点学院深化 改革,中国科学技术大学物理学院2014年进行拔尖创新人才选拔试点工作。我校在以物理学为重要基础或工具的学科交叉方面有着传统的独特优势,形成了以物 理学和应用物理学为核心的“大”物理学科群,包括化学物理、空间物理、地球物理、生物物理、工程物理、核科学与技术、材料科学等学科方向。试点学院拔尖创 新人才选拔机制分两个模块:“卓越物理学家计划”(Phy-O计划),面向物理与应用物理学方向;“交叉创新人才计划”(Phy-X计划),面向各物理交 叉学科方向。 

  一、招生对象:具备学科特长和创新潜质,在学科奥林匹克竞赛中优胜或在数学、物理、化学等学科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选拔程序

  1、考生由中学推荐或个人自荐,推荐中学应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自荐人须本着“诚信”原则如实填写申报材料。如有弄虚作假,一经核实,我校将取消其选拔资格,并取消其所在中学两年推荐资格。 

  2、考生须在中国科大网上报名系统 http://admission.ustc.edu.cn 报名,打印申请表,与高中阶段主要获奖证书复印件、高中阶段成绩单、个人陈述一起装订成册,于2013年12月6日前寄到我校招生办公室(以收到为准)。中学推荐的考生,须由中学在申请材料上签署推荐意见。 

  3、我校组织专家组对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合格者获面试资格,参加选拔面试,着重考察考生的学科特长、逻辑思维、学习能力和创新潜力,面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4、我校根据面试成绩确定入围资格生,通知所在中学公示并报教育部和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备案。  

  三、录取办法 

  1、公示合格的入围资格生按省级招生主管部门要求填报志愿,录取时在本科第一批次投档前向我校投档。 

  2、资格生高考成绩应达到所在省份本科一批录取控制分数线,我校对投档的资格生高考数学、理科综合成绩乘1.5加权后计入高考总成绩,并将高考 总成绩按60%的比例折算、我校测试成绩按40%的比例折算,形成综合评价总成绩,按综合评价总成绩由高到低确定录取名单,依据“分数优先”的原则确定资 格生所属计划方向。  

  3、关于部分省份资格生录取的特别说明: 

  1)对江苏资格生选测科目等级最低要求为BB,对高考数学成绩乘2加权计入高考总成绩; 

  2)我校组织专家组对广东资格生高中阶段学习成绩进行评估,按10%比例折算,加权后高考总成绩按60%的比例折算、我校测试成绩按30%的比例折算,形成综合评价总成绩。 

  四、试点学院拔尖创新人才选拔工作在我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进行;我校纪检部门全程监督,申诉电话0551-63602592。 

  五、联系方式 

  地  址:(230026)安徽省合肥市金寨路96号中国科大招生办公室 

  电  话:0551-63602553、63602563 

  传  真:0551-63603222 

  电子邮件:zsb@ustc.edu.cn 

  网  址:http://zsb.ustc.edu.cn 

  六、未尽事宜,按照《中国科学技术大学2014年本科招生工作章程》执行;本招生办法由中国科学技术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