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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世勇:正确实施语文对话教学 必须坚持“三不”原则

发布时间:2012-09-20

正确实施语文对话教学   必须坚持“三不”原则

         —读《“对话型”语文教学策略》的启示

 

(何世勇,江苏省海门中学 )

 

对话理论是后现代主义的一个显概念,目前,我国正在进行的新课程改革吸收了这一理论,尤其在语文学科领域给予了积极的倡导。语文新课标指出,“语文教学应在师生平等对话中进行”,“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教科书编者、文本之间的多重对话,是思想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 在新课标的积极推动下,越来越多的语老师在自己的课堂里广泛实践着对话教学,对话教学的实践似乎呈现一片“繁荣”景象。然而,实际的情况却是许多语老师开始不会教学了,在对话教学的课堂里,老师开始不敢讲解不敢表达自己的见解,生怕背上“灌输”的骂名;学生成了上帝,他们永远是对的,因为“不能扼杀他们的积极性”……对话教学的热闹与其说是晴空下的繁荣,不如说是迷雾里的骚动。语文对话教学要想见到万里晴空必须拨开茫茫迷雾。

《“对话型”语文教学策略》是王尚文先生发表在《课程·教材·教法》2005年第12期上的一片文章,后被人大复印资料《中学语文教与学》全文转载。王尚文先生在该篇文章中提出了对话型教学是要使语文教学具有“对话性”的新理念,并就对话型教学“教什么,怎么教”的问题进行了科学阐释。笔者在反复拜读该篇论文之后,获益匪浅。受此启发,我认为要想拨开迷雾,正确实施语文对话教学,必须坚持“三不”原则。

原则一:“他是平等者中的首席”——语文对话教学不应否认教师地位

教学就是教师“教”学生学的行为过程,尽管教师在教学生学的过程中也提高了自己,但这不是教学的初衷;尽管学习从根本上说是学生自己主动建构的过程,但既然是教学,那么首先应该是教师教的行为,否则就不是教学了,而只能是自学。

然而,当今的语文教学却在片面理解对话教学的基础上歪曲了教学的本质,从而进行着错误的教学实践。新课标强调教师是教学过程中平等的一员,对话理论也认为,“平等”是对话的前提,这些都没有错。但对话理论一旦引入到教学领域,它就不再完全等同于纯粹的对话理论了,正如王尚文先生在上面那篇文章中(以下简称“先生文中”)所说的那样,“‘对话型’教学是对话理论和语文教学对话的结果。它已不是原来的对话理论的克隆,也不是传统的语文教学穿上‘对话’的外衣,而是在两者的对话中产生了新质”。就教学的对话而言,这里的“平等”只应是师生人格意义上的平等,一般来说,教师的知识结构思维的广度和深度是学生无法比拟的,因此,无论从教学的本质还是从师生实际的知识思维状况来看,教师都应是平等者中的首席,语文对话教学不应否认教师地位。

之所以要坚持教师是平等者中的首席,其实还有一个不言而喻的原因,那就是虽然新课标和对话理论倡导的是平等,但是教师的“防卫”意识(教师在心理上对自己“越权”的“防卫”, 担心背上“灌输” “扼杀学生的积极性”的“罪名”)却导致了在实际的教学过程中教师的地位容易滑向比“平等”还要低一点的位置上。显然,教师处在这样的位置是很难实施对话教学的。

原则二:“怎么有效率就怎么做”——语文对话教学不应排斥授受甚至训诲。

粗略地看,对话教学是对“训诲”和“授受”式教学的一种反拨。新课标指出,“阅读是学生的个性化行为,不应以教师的分析来代替学生的阅读实践”,“教师不能以自己的分析讲解代替学生的独立阅读”。由于对新课标理解的不全面,由于怕背上“灌输”的骂名,许多老师越来越不敢进行所谓的传统的“训诲”和“授受”式教学。事实上,长期存在的事物必然有其存在的合理性。“训诲”和“授受”式教学是我国长期沿用的教学方法,虽然它们有着这样那样的弊端,但我们不能把这些教学方法一棍子打死。先生文中举的一个例子很能说明问题,“比如,有人在教《论语》时,想先让学生了解孔子。他问学生是否知道孔子是哪里人,学生说不知道,教师就让学生在小组了里讨论。我觉得教师还不如直接告诉学生孔子是山东人就是了”。对于内容性的知识,“授受”式教学比启发诱导的效率就是高,这是不争的事实。甚至“训诲”式教学也有它合理的成分,因为赞扬并不总是有效的。在先生文中也表达了类似的观点,“为了树立对话的态度,在教学中可以有引导,也可以有教训。该鼓励则鼓励,该批评则批评,教学中有微笑,也有严肃”。

这里要说明的是“训诲”并不等于“驯化”, “驯化”是人对动物的一种训练方式,而“训诲”则是人对人的一种培养方式,“训诲”的前提是对培养对象的尊重,是对培养对象的呵护与关心,它没有人格的侮辱,没有言语之外的体罚。举个例子吧,小时候我们淘气,爸爸妈妈有时也会怒斥我们几句,这大概就是一种“训诲”吧!

对话教学是一种教学理念,也是一种教学方法。作为一种教学理念,它应不排斥授受和训诲;作为一种教学方法,它更应不排斥授受和训诲,因为方法是跟着目标走的,我们不能为了方法而方法。我们的教学目标就是提高教学效率,提高培养学生的质量,我们在实施语文对话教学时,应该“怎么有效率就怎么做”——语文对话教学不应排斥授受甚至训诲。

原则三:“对话不是各抒己见,互不相让”——语文对话教学不应等于满言堂。

   在过去的语文课堂里,老师讲得多,学生发言的机会很少,于是语文课堂往往演变成教师的一言堂,学生的声音往往成了零星的点缀。那么,今天的课堂又是怎样的呢?几乎变成了学生的满言堂。这种满言堂主要表现为,学生不能静下心来,倾听文本,倾听教师和其他同学的意见。教师动不动就让学生小组讨论,动不动就让学生自己谈体会,各抒己见,课堂上呈现出所谓的一派活跃景象。由于语文的母语性和意义的丰富性,由于学生心理的独特性,由于语文教学是师生“思想碰撞和心灵交流的动态过程”,语文教学理应尊重每个学生个人的见解,鼓励他们发表不同意见。但这是否就意味着课堂上要满言堂呢?

   王先生文中认为,“我们要引导学生在读写听说的活动过程中树立对话的态度,要让学生明白,对话不仅仅是发言,也包括倾听,而且首先是倾听,倾听才是关键”。“倾听”,这可以说是道出了对话教学最具价值而事实上又最容易被忽视的精神内核。我们说以前教师的一言堂是错误的,正是因为教师没有或很少去倾听学生。那么今天学生的满言堂又是不是一种对倾听的忽视呢?

实际上,我们在倡导教师要倾听学生的今天,更要培养学生树立倾听的意识。学生为什么要倾听呢?先生文中指出,“基本的对话规则是对话得以进行得不可或缺得条件”。具体说来,我认为这个对话规则有两个方面,除了文本规则之外还应包括课堂纪律。先说文本规则。现代阐释学认为文本是一个空框,它强调“空”但它也强调“框”。“空”为我们想象和自由发挥留下了空间,但自由不可能没有法度和规则,没有法度和规则就无所谓自由。而要遵守这个法度和规则,首要就是要倾听而不是表达。要向谁倾听?倾听文本是核心,围绕倾听文本来倾听教师也是至关重要的,当然同学的意见也值得参考。要想倾听,良好的课堂纪律是保证,如果没有一个良好的有秩序的课堂环境,倾听怎能进行?对话又怎样进行?课堂纪律的涣散所带来的诟病早已不是今天我们才认识到的问题。对话的基本规则理应包括有一个良好的课堂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