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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活指导职责

发布时间:2013-03-06

  一、对寄宿生日常工作负总责。

    二、夜自修组织与检查。

    三、熄灯前检查就寝人数,督促静舍睡觉。

    四、指导督促学生内务整理检查宿舍内务,并每天公布检查评比结果。

    五、组织评选文明宿舍。

    六、组织好寄宿生大会。

    七、及时做好寄宿生的思想政治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促进寄宿生身心健康发展。

    八、加强宿舍安全防范,经常检查安全隐患,努力杜绝事故发生。

    九、按规定做好入宿、出宿工作。

    十、做好寄宿生工作档案和寄宿生档案。

    十一、检查寄宿生就餐情况,关心他们的饮食卫生。

    十二、根据运动员特点,合理安排管理好运动员的住宿。

    十三、学生用品收发,固定资产管理。

    十四、其他临时性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