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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工职责

发布时间:2013-03-06

  一.定期查看校舍、门窗、桌椅、黑板等有无损坏,  及时维修学校各教室各处室门窗、及时维修课桌、椅及一切办公木器设备。

    二.配合各科教学制做教具。按质按时完成小型木器的设备制作。负责铝合金门窗(含纱窗)的维修。所有玻璃的安装。

    三.爱惜木料,做到物尽其用,大材大用,小材小用,注意节约原材料,对其他材料零件如圆钉、螺丝、搭扣、铰链等节约使用,严禁他人乱拿,同时负责保管好木料。如遇人为原因损坏的设备,须经总务处查明责任,确定赔偿价格,并予及时维修或更换。

    四.爱护设备和工具,注意保养;爱护木材等原材料,注意节约使用,防止丢失浪费。不允许任何人用工料干私活。

    五.完成总务处布置的柜、架、简单教具和黑板等制作任务。

    六.完成学校重大活动及突击性活动的后勤工作。

    七.负责木工室的安全,严防火灾发生。木工室要注意整齐干净。

    八.每天工作应有记录,以备总结。

    九.完成总务处主任临时分配的其他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