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学校新闻 》  2012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 返回上一页

2012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

发布时间:2012-11-07

2012年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候选人

推荐工作方案

 

清华大学“新百年领军计划”是选拔优秀人才的创举,是我校的殊荣。为了更好地做好相关的推荐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成立推荐工作领导小组

  长:石 

常务副组长:王美华

副组长:黄一清、范振飞、顾助东、岑彭新

  员:张  勇、张丽华、黄  晏、张  辉、黄颖泉、朱振华

二、推荐原则:

1.坚持公开透明,公平公正;

2.坚持集体研讨,校长把关;

3.坚持全面发展,学有所长;

4.坚持信守承诺,确保高校满意。

三、推荐选拔条件:

1.综合素质高,德智体全面发展,在学生中有较高声誉。

2.学习成绩优异,高中入学以来至少三次被评为课程特优生,且高一、高二、高三成绩(语、数、外三门总分)总名次列理科系列年级前15名,物理、化学成绩优异。

3.长期担任班级或学生会主要干部,表现突出。

4.在文学、艺术、体育、科技及学科竞赛等方面有特长或取得显著成绩。

四、推荐名额:  1

五、推荐的程序:

1.学校公示推荐工作方案;

2.高三年级组集体研究,确定初步名单;

3.由学生向推荐领导小组陈述申报理由,时间不超过5分钟;

4.推荐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决定初拟人选;

5.初拟人选接受高校审核;

6.校长审定推荐人选;

7.全校公示,接受监督;

8.组织材料,进行申报。

                                          江苏省海门中学校长室

              2012113